木门代理,是指代替木门生产厂家从事木门销售业务等的法人和行为。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63条规定,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(又称本人)的名义,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(又称相对人)实施民事行为,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。
诚邀木门代理:吉林市楷隆木门厂经过多年的努力,已发展成为一家集设计、生产、销售、服务于一体的大型木门企业。我厂生产的多达百款的木门系列产品由于质优价廉、时尚美观,深受消费者的信任与青睐,早已蜚声海内外。我厂现面向社会诚招木门代理,我们愿意以已之力,扬您美名,帮助您在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,收获可观的经济效益。